内蒙古一级警督杀妻终获死刑,女方家属曾被告知不予立案
撰文 陈威 发自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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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长马东平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而死者,正是其妻子赵红。
对于自己的不测,赵红早有察觉,但依旧没能逃脱被杀的厄运。赵红死后,透过种种反常现象,家属猜测她是被丈夫马东平所害,而在马东平的精心策划下,公安机关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此后,家属不断信访想要查明真相,直至赵红的尸检出现乙醚之后,2021年8月27日,公安机关对赵红死亡案立案侦查。而丈夫试图掩盖妻子尸检报告的恶行被揭露,“警察杀妻案”的真相才得以浮出水面。
如今,一审判决死刑后,马东平提起上诉。而作为死者家属,悲痛之余则期盼着行凶者能早日行刑,以告慰赵红的在天之灵。
而值得一提的是,马东平曾与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冯志明在公安系统搭班8年。
此外,被告人马东平还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2021年6月初,内蒙古某司法鉴定中心对赵红进行尸检鉴定前,被告人马东平打听到鉴定人是刘某后,指使王某以“送烟酒”名义送给鉴定人刘某(另案处理)现金人民币10万元。2021年8月中旬,刘某通过王某将现金人民币10万元退还。
而据马东平的供述显示,2021年5月30日,在家中赵红将客厅的一件瓷器摆件踢碎并喊叫,马东平想让赵红安静下来,想到赵红已饮酒,再对其使用乙醚万一出事就不会被检测出乙醚,只能检测出酒精中毒。于是在赵红去卫生间时,其将存放在入户门外的瓶装乙醚倒在毛巾上,在客厅内从赵红背后用沾有乙醚的毛巾捂住赵红的嘴,约一分钟后赵红昏迷。马东平将赵红放到客厅沙发上,下楼喊儿子回家睡觉,儿子进入家中问过其母赵红为什么不说话,马东平答复说赵红睡着了。
儿子睡着后,马东平去查看赵红发现已无呼吸,于是电话通知其外甥去买速效救心丸,因乙醚有气味,马东平将家里门窗打开通风,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马东平下楼接救护人员时,将毛巾及剩余瓶装乙醚用塑料袋包裹扔到楼下一蓝色垃圾车内,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检查后告知赵红已死亡,马东平仍要求将赵红送到附属医院抢救,又先后给王某等人打电话告知赵红被送医院抢救。
赤焰新闻留意到,法院查明与检察机关的指控基本相符。马东平和代理律师对供述提出异议,指出内容是被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后作出的,内容是其被迫编造。马东平称是因工作需要从王某处取得乙醚,后赵红将乙醚作为消毒用品给宠物狗洗澡,其没有故意杀害赵红,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对此,中院指出,本案在庭前会议中已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事项进行了调查,申请排除的相关证据未发现有违法所得的情形。
最终,法院认定,马东平犯故意杀人罪,死刑;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2万元。
“目前马东平提起了上诉,我们期盼凶手早日伏法,以告慰赵红的在天之灵。”赵红的大哥最后说。
与呼格冤案制造者搭档8年
值得一提的是,马东平曾与被舆论普遍认为的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冯志明,在公安系统搭档8年。
马东平,1969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警督。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任赛罕区公安分局副局长。2018年仍在媒体报道中以赛罕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身份出席活动。此后,调任呼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支队长。
冯志明,1958年生,1981年从包头某消防部队复员分配到呼市公安系统工作。此后,历任组长、队长、大队长、分局副局长。1996年,领导破获“呼格案”,包括冯志明在内的多位警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2003年任赛罕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直至2011年,冯志明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两人才各奔前程。
2014年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带走调查。
2016年10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贪污案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如今,和制造冤案的冯志明一样,与老领导搭档多年的马东平也走上了人生不归路,最终他不得不为自己的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本文根据受访者要求,赵红系化名)
本文编辑:李影 程序编辑:赵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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