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300万元买下法拍酒店,交付时却发现被人拆得稀烂……法院该管吗?
去年2月,陕西汉中万拓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城固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1300万元竞买成功一家酒店,到今年5月底交付时,却发现酒店多处设施毁坏严重。
对此,法院让买受人自己去主张权利,索赔并追究责任。
买受人认为,自己是从法院司法拍得的,法院难道不该管吗?
律师:法院有责任追究承租人刑事责任
未尽到相应义务存在失职行为
11月10日下午,汉中一位资深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一项,由于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视频或者照片展示以及瑕疵说明严重失实,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的,但拍卖时的技术水平不能发现,或者已就相关瑕疵以及责任承担予以公示说明的除外。
在此事件中,买受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事件中的拍卖财产过户登记早,实际交付迟,而这期间承租人毁坏了法拍不动产,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应协助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向公安机关移交,从而追究承租人的相关刑事责任。同时,由于毁坏行为是由承租人造成,因此汉中万拓建筑公司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其相关权利。
此外,法院应充分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未实际交付前,对标的物的品质要“保真”,因此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
陕西凌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邓建军认为,既然是法院已查封的标的物,应当保障标的物完好,在承租人清腾过程中予以监督执行,避免出现意外。现在标的物有损毁,法院有关人员涉嫌玩忽职守,买受人完全有理由要求法院赔偿,法院应当依法追究承租人责任,而不是让买受人自己去主张,这显然于法于理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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