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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悬赏50万为父追凶案宣判,船长被判交通肇事获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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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从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处获悉,山东姐妹俩“悬赏50万为父追凶案”,海阳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3年,并判孙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74万余元。

付建称,原告控告的是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捕捞罪,罪名和量刑都相差甚远,因此姐妹俩当庭表示申请检察院进行抗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2021年5月9日,山东海阳,66岁的李军(化名)和64岁的表弟王明(化名)驾驶快艇出海后失联。17日后,王明的遗体被发现。5个月后,李军女儿李珊(化名)在海边发现几块骸骨,经DNA鉴定确认为李军。

漂回岸边的快艇遗骸显示,白色船体上留有颜色鲜艳的红蓝油漆,像是被撞击后蹭的。另有两位渔民称,事发当晚8时许,曾在附近海域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为了弄清楚父亲和叔叔死亡的真相,李珊和妹妹多方奔走,并悬赏50万元寻找知情者。

△ 12月30日,在法院前。受访者供图

△ 12月30日,在法院前。受访者供图

12月30日法院当庭宣判后,李珊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们的诉求是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捕捞水产品两项罪名判处孙某死刑,接下来将继续以这两项罪名提起上诉与抗诉。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法院判决书中对逝者家属提出孙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意见进行了回应:经查,在卷证据显示孙某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之一系生前溺水死亡,应当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而不成立故意杀人罪。且在茫茫大海中交通肇事逃逸相比陆地交通肇事逃逸,情节更为恶劣,量刑时应予考虑。

关于孙某及其他船员是否涉及其他犯罪,不在本案交通肇事罪的评价范围之内。

但李珊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海上的环境很复杂,若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救助,被撞者必死无疑。而其叔叔的尸检报告显示是生前溺水死亡,足以证明他们当时有生还可能。因而她们会继续坚持孙某行为等同故意杀人罪。

对于船上另外5名船员,李珊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包庇罪。但李珊称,检方曾口头表示不予立案,但她们一直没有收到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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